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考场规则
一、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是国家级证书考试,监考人员代表国家考试机关履行公务,考生必须尊重监考,自觉遵守本规则。
二、考前30分钟,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,对号入座,并将准考证、身份证放在课桌右上角。
三、考生服装要整洁,不得穿背心、拖鞋、响底鞋进入考场。
四、考生进入考场,只准带铅笔、橡皮、0.5毫米黑色签字笔等必备工具,不得携带书籍、资料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(如传呼机、移动电话、对讲机等)、电子词典等物品。
五、考生迟到1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,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。
六、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保持肃静,不准吸烟,不得上厕所,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,否则不得再次进入考场。
七、开考信号发出后,考生方可答题,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应立即停止答题,待监考人员将答题卡和试题收齐后才能依次离开考场。
八、考生在答题前,必须在答题卡(纸)的规定位置用签字笔准确填写姓名、准考证号,并用2B铅笔填涂相应的点位。答题卡上考生信息填涂错误、主观题未用0.5毫米黑色签字笔书写、条形码未按要求粘贴导致不能机读的,其卡作废。
九、考生考试时不得询问与试题内容有关的任何问题,如试题有字迹不清、答题卡缺损等可举手询问。考场内不准相互借用工具。
十、答题卡上答题,选择题必须用2B铅笔规范填涂,填空、主观题必须用0.5毫米黑色签字笔答题,否则所答试题无效。
a)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自觉维护考场秩序。考试时不得夹带、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或以其他方式作弊。
b)对违反本规则的考生,根据《处理违纪考生的规定》给与相应的处理。对严重扰乱考场秩序、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将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