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亮亮,男,系我校会计学院22级大数据与财务管理4班学生,学号2231010454。该生于2023年9月20日办理休学,2024年9月20日休学期满未按时返校复学。辅导员多次联系该生及家长,该生拒不复学也不办理相关手续。2025年6月24日辅导员再次与家长沟通,家长表示同意该生退学,但拒不办理任何手续。
王喆,男,系我校会计学院23级大数据与会计24班学生,学号2331022433。该生于2024年2月29日办理休学,2025年2月29日学期满,未按时返校复学。辅导员曾多次联系王喆,在辅导员多次督促下,该生短信回复称自己要求退学,但拒不返校办理任何手续。本学期期间,辅导员多次联系该生家长,家长一直拒接电话。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第41号令)及《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陕财职院〔2024〕38号)第四十八条“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,应予退学”之规定,经研究,拟对李亮亮等两名同学作退学处理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至6月27日。
学生本人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复议申请,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,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,学校将在学信网作退学标注处理,已标注退学学生不能恢复学籍。
联系人:张老师
联系电话:029-33732490
教务处
2025年6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