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嘉宁,学号:2437030115,系我校全北学院2024级金融服务与管理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1班学生。该生2025年6月18日起,且截至本公示发布之日,未返校参加任何教学活动。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第41号令)及《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陕财职院〔2024〕38号)第四十八条“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,应予退学”之规定,经研究,拟对赵嘉宁同学作退学处理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至7月18日。
学生本人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复议申请,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,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,学校将在学信网作退学标注处理,已标注退学学生不能恢复学籍。
联系人:张老师
联系电话:029-33732490
教务处
2025年7月14日